深圳商報記者 曾智輝 ssd固態硬碟優缺點黃希平
   2013年1月29日開始,深圳商報獨家刊發題為《高額公證費 強繳為哪般》等系列報道,直指在深圳強制執行22年的房產繼承公證及公證收費問題,隨著採訪的深入,記者發現在深圳需要到公證處做公證項目多達200多項,內容涵蓋財產分割、結婚就業,出國升學、招標投標、保全證據等方方面面,但公證機構卻因為其獨此一家的壟斷地位、桃園二手餐飲設備強制公證的做法以及高額的公證收費標準,飽受社會各界質疑。
   面對不合時宜的公證制度,市“支票借款兩會”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紛紛建言稱,改革現行的公證制度和收費標準勢在必行,而且應該本著方便老百姓的原則,首先降低收費。
   據瞭解,目前的公證制度沿用的是1991年由司法部、建設部發佈的《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》,和高雄二手餐飲設備1999年由深圳市第二屆人大常委會公佈並實施的《深圳經濟特區公證條例》。法學人士質疑稱,關於房產繼承必須強制公證的規定,與我國現行的《公證法》、《繼承法》和《物權法》存在相衝突的情況。
   昨天下午,借錢深圳市公證處督導室孫副主任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證實,目前深圳房產繼承類的公證收費標準,已經由此前房產當前估價的2%大幅度下調至0.7%。
   市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工委委員吳立民提到,不同於香港等地區,深圳的公證處作為一種壟斷部門,其定價很難受到制約,所以公證機關應當對收費的金額及流向及時向市民公佈。
   市人大代表肖幼美接受採訪時稱,現行的公證收費制度不同於稅收制度,應該“就低不就高”,而現階段公證的把關不應該放鬆,主要改革的方嚮應該體現在降低公證收費標準這一方面。
   市政協委員蘇醒表示,現行的公證制度在收費標準和公證方式上都存在問題。公證收費涉及出國留學、財產分割、房產繼承等方方面面,攸關市民切身利益;公證制度改革除了降低收費標準外,不應該壟斷公證項目。  (原標題:公證制度改革首先應降收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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